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学院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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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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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学院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部、办、所):
学院拟启动2019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类申报项目必须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乡村振兴战略;认真领会湖南省林业局胡长清局长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紧扣学院“卓越院校”及专业(群)建设,服务“双高”建设、明确研究目标,突出研究重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解决某一个或几个关键问题;力求从学院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出发,从实际问题中凝练出新颖的科学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在应用中有所突破。
二、申报类别
㈠研究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南岳学者项目
㈡科技创新团队
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
三、申报条件
㈠青年基金项目
凡我院正式在编在岗或具有中级职称或获得硕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均可申报。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 已取得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人员;
2. 已承担院长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
3. 同一职称段内已承担院长基金项目的主持人;
4. 已参与他人主持的青年基金项目超过2项的人员;
5. 年龄超过35周岁。
㈡南岳学者项目
凡我院正式在编在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已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教授或同等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引进的特殊人才或有特殊贡献的人才。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 已承担南岳学者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
2. 已参与他人主持的同等项目超过2项的人员。
㈢科技创新团队
1. 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对所研究的领域有较好的基础,能把握该领域的前沿、学术技术动态。一般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主持完成过省部以上研究课题;
2. 团队成员专业、学科结构能够相互支撑、优势互补,一般由3-8人组成;
3. 有项目的科技创新团队优先获得支持,需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
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
1.院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申报条件与建设内容与省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保持一致,项目类别主要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网络文化精品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各子项目省级建设内容见附件。
2.已经承担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网络文化精品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能申请;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职干部,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4.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的建设应建立在地方、高校、行业企业或基层社区切实支持和实质性重点共建的基础上,除体现高校牵头外,也要体现合作方为主参与。且必须签订实质性的、深度合作的、操作性强的合作协议。项目建设的目标可行、计划周详、条件有保障。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大学生(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系统干部或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
5.网络文化精品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教师,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
6.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从事学生工作的科级或副处级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
7.本次立项的院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作为2019年度省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储备项目。
四、立项数量
㈠研究项目:青年基金项目25项(含思政专项、辅导员专项共计5项)、南岳学者项目3-5项左右;
㈡科技创新团队3个;
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2项、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2项、网络文化精品项目2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2项。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㈠请各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对各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把关。
㈡项目申请人请对照个人所申报的项目类别填写对应的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用A4纸单面打印,各一式2份。经所在二级院(部)负责人员审核、签字、盖章,统一于4月23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科研处,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电子档请按“院级项目--项目类型--姓名”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㈢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书,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学院院务会批准立项。
联系人:包月姣; 联系电话:13575249366(69366);电子邮箱:3968219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