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实验教学管理,发挥综合调控作用,降低成本,杜绝实验教学物资申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现将本学期实验消耗品的采购申报工作特别强调如下:
1、实验材料和消耗品的申报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各教学院、部必须将整个学期的实验课所需的实验材料及消耗品在开学后两周内,按申报流程一式两份(纸质、电子文档)报实验中心,注意请将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金额及开课时间写清楚,且在备注栏内注明采购到货时间,电子文档样表在实验实训中心网页下载。
2、申报、采购、领用程序:任课教师计划申请—实验员初核—院部审核、签字、盖章—院部汇总—实验中心归类—实验实训中心—国资处采购—入库开单、实验中心库房—开单、实验管理员领出。
3、请各教学院、部领导严格把关,在纸质文档上签字加盖公章。
4、实验中心将协同相关部门按实验课程的开课时间,提前五个工作日将实验所需物资安排到位。
5、如有关单位未能按期申报或少报、漏报,实验中心将不予受理新增计划,所造成的后果自负。